本報訊 (記者 趙琦 通訊員 王希玉) 日前,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2023年以來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公布聊城法院涉黃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和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據介紹,2023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138件。持續加大對非法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偷排廢水、非法狩獵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全市法院審結環資刑事案件49件,對涉及污染環境罪、非法狩獵罪、盜伐林木罪等82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判處罰金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213.5萬元。妥善審理涉及土地、森林、水電氣熱力等環境資源保護相關的物權、合同和侵權案件,共審理環資民事案件733件。市法院審結全省首例碳排放權交易案,依法引導和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積極監督支持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審理環資行政案件356件。其中,冠縣法院審理的張某訴冠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案,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維護了耕地安全,2023年入選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2023年,聊城法院共發出涉水資源保護、土地糾紛等司法建議9份,均收到回函,助力維護國家利益和當事人權益、實質化解糾紛。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改革被評為全市“十大創新”優秀改革案例和“聊城市法治為民十件實事”。東阿法院在黃河公園沉砂池水域開展環境公益訴訟修復執行暨增殖放流活動,組織環境公益訴訟被告人補償性放流魚類2000余尾,踐行了環境司法修復理念。冠縣法院對毛白楊林場林木資源發出司法保護令,臨清法院發布大運河遺產及古建筑司法保護令,為保護森林資源和大運河遺產筑起司法屏障。臨清法院審理的百年古槐樹被撞案,判決侵權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5000元,為古樹名木撐起法律“保護傘”,入選2023年度山東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十大典型案例。市法院審理的全省首例碳排放權交易案2024年入選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審理的譚某祥訴常某龍、常某峰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案,2024年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
2024-06-14 09:13:28
2024-06-14 09:11:14
2024-06-14 09:09:39
2024-01-26 09:11:53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聊城新聞網 2006-2023 版權所有 聊城市新聞傳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聯合主辦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37120180030 魯ICP備09083931號 魯公網安備 37150202000134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編號:115330086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魯)字第720號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8663509279 舉報郵箱:lcxw@lcxw.cn